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更好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合用于我企业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3 职责
3.1 经理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
3.2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风险辨识的范围
4.1.1 企业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4.1.2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
4.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或设施)。
4.1.4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4.1.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1.6 危险因素分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参照GB/T6441-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4.1.7 按层次辨识:布局、建(构)筑物、设备等。
4.2风险辨识方法
4.2.1 企业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按本制度进行风险的充分排查。
4.2.2采用询问、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对经营环境分析、安全检查表等方法较直观地辨识风险。
4.3 风险评价
4.3.1 在风险辨识基础上,各部门可用以下方法进行风险评价:
直接判定法:借助分析人员的经验、判断能力和有关标准、法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评价。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评价为重大危险源:
a)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 不符合本地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可能导致危险;
c) 相关方(含员工)强烈投诉或抱怨的危险源;
d)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的重大危险和行为性危险因素。
4.3.3 企业安委会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风险进行整理形成《危险源汇总表》。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源评价表》和部门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复评,形成《危险源清单》。
4.4 风险控制管理
4.4.1依据《危险源清单》,根据危险特性和属性,组织、制订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
4.4.2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列入目标/管理方案改进;
b)列入技术改造措施改进;
c)以程序或操作规程规范行为;
d)教育培训;
e)列入设备维修计划;
f)制定应急计划(预案);
g)采取个体防护;
h)保持现有措施。
4.4.3 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在实施前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以下内容:
a)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b)是否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c)是否已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d)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e)计划措施能应用实际工作中的可能性大小等。
4.4.4 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方案和控制措施实施进程,组织执行部门在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结束后对完成效果进行监测和验证。
4.4.5 各部门对潜在的危险源,制订详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加以控制。
4.4.6 对可以承受的一般风险,可采用运行控制或测量和监视进行控制,以避免转化为大的危险。
4.5 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周期及更新
企业每年由安委会组织对《危险源清单》进行一次评审和确认,当发生如下情况时,企业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及时辨识、评价和更新《危险源清单》。
a)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
b) 企业的设备、设施等发生显著变化;
c)管理评审及审核结论要求;
d)相关方强烈愿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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