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企业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负责人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财务负责人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仓库管理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设备负责人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 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副总、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副总、设备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 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5. 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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